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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示促诚信,企业履约止争端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曹吉珣 向玲

7月中旬,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法庭(以下简称“金口法庭”)通过向被告企业宣读《涉企案件诚信诉讼提示书》,进行诚信预警,督促企业守信履约,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4月,某工程公司与某实业公司达成合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钢板数量、日租金、钢板单价及运输提货方式。2020年1月,某实业公司向某工程公司出具结算单,双方对租赁总费用、已支付金额、已归还钢板数量等进行了确认。但几年过去,某工程公司迟迟未归还剩余20余块钢板,且剩余租金40余万元未支付。

今年6月底,某实业公司将某工程公司告上了金口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判令某工程公司返回剩余租赁物或折价赔偿17万余元钢板费用,并支付拖欠的40余万元钢板租金及逾期利息。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法庭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前期双方已经结算并确认,案件争议较小。此类案件有一定的友好协商基础,以调解方式结案能够充分降低企业各项诉讼成本,避免涉案企业关系僵化。承办法官多次主动联系某工程公司,向其发放、宣读《涉企案件诚信诉讼提示书》,告知企业应以诚信经营为本,不诚信的经营行为、消极逃避诉讼的行为将受到一定惩戒,要与合作伙伴某实业公司换位思考,主动履行合同约定的返还租赁物、支付租金等义务。

经多次耐心劝导沟通,某工程公司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并主动归还了19块钢板。在此基础上,某实业公司也表示愿意作出一定让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昔日的合作伙伴终于握手言和。

今年3月,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涉企不诚信诉讼防范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下一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法庭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涉企不诚信诉讼防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从用好《涉企案件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诉讼承诺书》这一“小切口”入手,充分发挥其督促企业诚信经营的作用,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心、专心、放心经营,以法院“敢为”护航企业“敢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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